我所承办的湖州市最大横跨江浙皖污染环境罪案判决

湖州南太湖发布微信公众号 | 发表日期2021/12/30 | 浏览量 1282次

12月29日,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全市最大跨省污染环境案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决被告人周某荣等28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最高处罚金二十八万元。同时发布从业禁止令,责令周某荣等被告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年不得从事与危险废物处置相关业务。

2020 年4月,群众举报湖州市织里镇某村一小作坊常有刺鼻气味飘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检查,经鉴定,现场不明化学物质为有机玻璃制造产生的精馏残渣,俗称废甲酯油,属于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出售,而周某荣等人非法购买废液并将废液出售给了无资质人员。下游收购商以“重油”名义转卖至安徽灵璧县和萧县等地的沥青搅拌站,最终“重油”被作为燃料油使用。

“在此案中我觉得最难审判的环节是如何去判断和分析废甲酯油的处置行为,是对一个废物的重新利用,还是一个非法获利污染环境的产业链?”承办此案的青年法官马俊骏说。

为了还原真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今年9月,承办法官推动公安、检察、生态环境部门与安徽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后,共赴安徽现场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表明,废甲酯油在自然燃烧状态下因燃烧不充分会产生有毒物质污染大气。相关部门同时也对涉及的上下游产业进行了调查取证。

“此案通过侦查实验以及在案证据,证实了吴某良等人的行为产生了环境污染后果”参与此次侦查实验的法官助理潘希争说,“此案的成功办理斩断了横亘在苏浙皖三地非法处置危险废液的产业链条。”

据介绍,这起横跨江苏、浙江、安徽三地的环境污染案系生态环境部2021年涉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本案中非法处置废甲酯油共计2000余吨,所涉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案件中,法院、公安等多部门通过“绿源智治”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平台联动协作,突破了原本办案过程中的行业壁垒,提高了办案效率。“近年来,南太湖法院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马俊骏说。

我所律师何杰作为上述被告人之一的辩护人,被告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