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 沈张强 | 发表日期2023/01/03 | 浏览量 889次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一、定金合同的生效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作为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若只是签订书面合同,但未实际交付定金,则定金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定金上限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为准;但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践中将定金数额约定为主合同标的额30%的,超过部分即10%那部分数额,给付方有权收回或要求该部分作为价款折抵。
三、定金的作用
1.定金由当事人约定且具有惩罚性质。对于给付定金方,若其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对于收受定金方,若其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举例说明:若张三给付给李四5万元定金,李四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应返还张三5*2=10万元。
2. 定金可以折抵价款或回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即给付定金可以选择收回已给付的定金,也可以选择让合同相对方将定金作为价款折抵。
四、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守约方该选择适用违约金还是定金,需要根据具体约定数额来做抉择,以谋取利益最大化。
举例说明:张三给付李四5万元定金,并约定违约金为6万元,后李四违约。张三有两种选择方案①适用定金,可要求李四返双倍定金,即5*2=10万元;②适用违约金,要求李四支付6万元违约金,同时李四须返还原先支付的定金5万元,即张三可向李四主张5+6=11万元。
由此可见,若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该如何抉择,需要依据定金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而判断。